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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要进行专利检索?

为什么要进行专利检索?

    什么叫专利检索?     专利检索又称为专利查询。比如科研立项和申请专利之前需要检索专利,以免重复研制,侵犯他人专利权,事先检索也可判断该项技术成果是否有可能获得专利权;专利信息检索是从事专利文献工作的人们在长期的工作实践中概括出来的一种特指查找专利资料活动的术语。     为什么要进行专利检索?     1、避免重复开发。     2、相关的领域是否存在相同的技术。     3、避免专利侵权     (如果别人研发了相同的技术并且申请了专利保护,我们想要使用该技术就必须经过专利权人的同意和许可,并要支付一定的使用费,否则就是侵权。)     4、通过检索国内外同行业的相关专利情况,帮助自身更好的完成各种产品和技术的更新和进步。     专利检索有哪些类型?     发明专利、实用新型、外观专利三种     专利申请和商标申请一样,在申请之前一定要做好查询工作。这样不仅能够节约时间成本,还可以避免后续的一些问题。

购买专利时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购买专利时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外观专利侵权判定的标准有哪些?

外观专利侵权判定的标准有哪些?

专利购买有什么好处?

专利购买有什么好处?

专利申请一般流程是什么?

专利申请一般流程是什么?

企业如何选择专利申请的类型?

企业如何选择专利申请的类型?

    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分别有什么特点呢,申请专利的时候该如何选择?     一、发明专利有什么特点?     1、发明专利的保护期较长:保护期限为20年。     2、发明专利申请需要进行初步审查和实质审查,实质审查合格后才可获得专利权。     3、发明专利申请的审查时间较长,授权较慢。     二、实用新型专利有什么特点?     1、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期较短:保护期限为10年。     2、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只进行初步审查,不进行实质审查,初步审查合格即可获得专利权。     3、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授权时间快,一般在12个月内,甚至是更短的时间内就可以获得授权。     企业该如何申请专利?     企业可以同时申请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     《专利法》第9条规定,同一申请人同日对同样的发明创造同时提交了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和发明专利申请,先获得的实用新型专利权尚未终止,且申请人声明放弃该实用新型专利权的,可以授予发明专利权。     申请人若..

《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建设管理工作指引(暂行)》解读

《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建设管理工作指引(暂行)》解读

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印发了《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建设管理工作指引(暂行)》(以下简称《工作指引》)。现将《工作指引》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文件出台的背景和意义 知识产权作为支持全面创新的基础性制度和参与国际竞争的战略性资源,在产业创新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自2017年起,国家知识产权局从近距离服务产业的需要出发,先后指导建设了一批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旨在支持重点领域龙头企业、产业园区、科研机构等立足产业自身特点和知识产权实际需求,积极探索产业知识产权运营的有效模式和路径,打造一批直接服务于产业一线的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工作支点。经过前一阶段的实践,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在推动产业知识产权转化运用,服务产业创新发展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取得了一定成效,积累了有益经验,已成为知识产权运营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近年来,我国产业结构升级和新旧动能转换进程加快,重点领域关键核心技术不断取得突破,围绕科技创新的产业国际竞争也日益加剧。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把增强产业链韧性和竞争力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着力构建自主可控、安全高效的产业链供应链。”这对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在产业发展中的强链增效作用,促进产业链创新链深度融合,强化产业链供应链风险防控,助力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作为建立在产业创新发展一线,推动产业知识产权转化运用的重要工作载体,责任..

《专利纠纷行政裁决和调解办法》解读

《专利纠纷行政裁决和调解办法》解读

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印发《专利纠纷行政裁决和调解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行政裁决工作。2024年7月,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强调,要完善行政裁决制度。2019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健全行政裁决制度加强行政裁决工作的意见》,明确将知识产权侵权纠纷和补偿争议列为行政裁决的重点领域。2021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国务院印发《“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提出要发挥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制度作用,加大行政裁决执行力度。 2020年10月,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决定》。2023年11月3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在新修改的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对专利行政保护作出了新的规定。 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在各地专利纠纷办案过程中出现了新情况、新问题,例如案件处理中如何追加共同请求人、被请求人或者第三人,专利侵权判断中如何具体适用全面覆盖原则、禁止反悔原则、捐献原则以及相同侵权和等同侵权等规定,是否中止案件处理应如何适用等,都需要更为明晰、详细的规定。 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和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新规定和新要求,应对专利纠纷办案实践中..

关于《国家知识产权局规章制定程序规定》的制定说明

关于《国家知识产权局规章制定程序规定》的制定说明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立法工作。习近平总书记要求“要以立法高质量保障和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要“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完善立法体制和程序,努力使每一项立法都符合宪法精神、反映人民意愿、得到人民拥护”。知识产权规章制定工作是知识产权立法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知识产权法制建设的重要内容。为更好推动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以下简称为“《立法法》”)各项规定的贯彻实施,切实提升我局规章制定的质量,经研究论证,并充分吸收采纳了局内各部门、社会公众和有关部委的意见后,进一步完善条款内容形成《国家知识产权局规章制定程序规定(送审稿)》,经国家知识产权局2024年第7次局务会审议通过,由国家知识产权局令第八十三号公布,自2025年2月1日起施行。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制定的必要性 原《国家知识产权局规章制定程序规定》(国家知识产权局令第21号)于2001年12月31日发布实施,对贯彻落实《立法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规章制定程序条例》(以下简称为“《规章制定程序条例》”),规范规章制定程序,保证规章质量发挥了重要作用。2019年4月,因机构改革和职能调整,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规章制定程序规定》(市场监管总局令第8号),废止了原《国家知识产权局规章制定程序规定》。 当前,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对新时代新征程加快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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